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T/CIQA 6-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名单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及保护区内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予以公布。
|
申请人 |
保护区名称 |
受保护产品申请人名称 |
受保护产品名称 |
|
平昌县人民政府 |
平昌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 |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
巴山牛肉 |
|
镇龙山瓦灰鸡 | |||
|
江口青鳙 | |||
|
平昌青芽茶 | |||
|
平昌青花椒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6年4月30日

中检协公告【2026】11号peop产品保护区名单公告-平昌县.pdf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