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2026年第10号)
发布日期:2026-04-30

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和评审管理程序》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申请人

产品名称

1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伊利液态奶(伊利牌)

(滦洲工厂)

2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巴山牛肉

3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镇龙山瓦灰鸡

4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江口青鳙

5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平昌青芽茶

6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平昌青花椒

7

西华县黄桥乡人民政府

黄桥蜜桃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6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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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检协公告【2026】10号peop产品公告 第七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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