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示(第一百三十二批)
发布日期:2026-04-20

各相关方: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和评审管理程序》等规定,经评,协会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伊利液态奶(伊利牌)(滦州工厂)

巴山牛肉

镇龙山瓦灰鸡

江口青鳙

平昌青芽茶

平昌青花椒

黄桥蜜桃

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26420–2026429日)。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于20264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办公室(邮寄以寄出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6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