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2025年第25号)
发布日期:2025-08-10
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T/CIQA 6-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
申请人 |
产品名称 |
1 |
乡城县人民政府 |
乡城藏猪 |
2 |
甘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甘孜青稞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