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方: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T/CIQA 6-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现就保护区名称及保护区内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公示如下:
申请人 |
保护区名称 |
受保护产品申请人名称 |
受保护产品名称 |
庆安县人民政府 |
庆安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 |
黑龙江省博林鑫农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庆安九河原牌大米 |
黑龙江桦时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庆安安桦源牌白桦树原汁 | ||
黑龙江省乐生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庆安森加森牌白桦树汁 | ||
庆安绿都源米业有限公司 |
庆安食米粮田牌大米 | ||
庆安双洁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
庆安双洁牌大米 |
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9日)。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于2025年7月1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办公室(邮寄以寄出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5年7月10日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的公示(第十三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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