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示(第一百零七批)
发布日期:2025-07-10

各相关方: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T/CIQA 6-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等规定,经评审审核,协会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1、庆安九河原牌大米

2、庆安安桦源牌白桦树原汁  

3、庆安森加森牌白桦树汁

4、庆安食米粮田牌大米

5、庆安双洁牌大米

6、东山白蜜牌东山白蜜、椴树蜜;蜂道馆牌蜂王浆肽冻干粉制品、蜂花粉丸;真善道牌蜂胶软胶囊

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25710–2025719日)。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于202571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办公室(邮寄以寄出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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