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2025年第15号)
发布日期:2025-06-19

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T/CIQA 6-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申请人

产品名称

1

台山美环健芦荟制品有限公司

“瑷露德玛”、“瑷菲诗”芦荟化妆品系列

2

台山美环健芦荟制品有限公司

“荟之纯”芦荟饮品系列

3

源县马铃薯产业发展中心

渭源马铃薯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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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检协公告【2025】15号peop产品公告 第十四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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