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示(第九十八批)
发布日期:2025-04-22

各相关方: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T/CIQA 6-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等规定,经评审审核,协会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1、察尔汗牌、昆仑牌、察颜牌食用盐系列产品

2、“展泰金”矿山充填新型胶凝

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25422–202551日)。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于20255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办公室(邮寄以寄出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5422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