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T/CIQA 6-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
申请人 |
产品名称 |
1 |
山西雁门清高食业有限责任公司 |
左云“雁门清高”牌苦荞健茶、苦荞米、苦荞粉、脱苦苦荞粉、纯苦荞面 |
2 |
特克斯新伊特饮品有限公司 |
乌孙山泉饮用天然泉水 |
3 |
泌阳县人民政府 |
泌阳花岗岩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5年4月18日
中检协公告【2025】8号peop产品公告 第八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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