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T/CIQA 6-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
申请人 |
产品名称 |
1 |
陕西朱鹮酒业有限公司 |
洋县“朱鹮牌、黑谷牌”黑米酒、黑谷酒、脱醇黑谷酒饮品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5年3月17日
中检协公告【2025】6号peop产品公告 第六批.pdf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