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2025年第4号)
发布日期:2025-03-02

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T/CIQA 6-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申请人

产品名称

1

包头市中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稀土耐候钢支架(ZFEC牌)

2

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樟树市食用盐(井冈牌、百仙牌、善盐坊牌、清江古海牌、古海牌)

3

安丘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丘大葱

4

安丘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丘大姜

5

安丘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丘白菜

6

安丘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丘草莓

7

安丘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丘韭菜

8

安丘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丘蜜薯

9

安丘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丘苹果

10

安丘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丘葡萄

11

安丘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丘桃

12

安丘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丘土豆

13

安丘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丘西红柿

14

安丘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丘小米

15

安丘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丘樱桃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532

相关附件下载
  • 中检协公告【2025】4号peop产品公告 第四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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