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T/CIQA 6-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
申请人 |
产品名称 |
1 |
广东茗皇茶业有限公司 |
广东“茗皇牌”茶叶 |
2 |
吉林嘉美食品有限公司 |
吉林中新嘉美鲜食玉米 |
3 |
广东农垦红江农场有限公司 |
廉江红江橙(红江牌)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5年2月1日
中检协公告【2025】3号peop产品公告 第三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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