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T/CIQA 6-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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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申请人  | 
 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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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广东茗皇茶业有限公司  | 
 广东“茗皇牌”茶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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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吉林嘉美食品有限公司  | 
 吉林中新嘉美鲜食玉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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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广东农垦红江农场有限公司  | 
 廉江红江橙(红江牌)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5年2月1日

中检协公告【2025】3号peop产品公告 第三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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