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T/CIQA 6-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
申请人 |
产品名称 |
1 |
宝丰酒业有限公司 |
宝丰酒 |
2 |
重庆忠雷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秀清苗香黑猪 |
3 |
福州福鱼荟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福鱼荟·闽投1号深海大黄鱼、 福鱼荟·闽投1号绿鳍马面鲀 |
4 |
中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有限公司 |
中盐、天山玉华、冰雪天山岩、古湖、黄羊、金驼、天山晶系列食用盐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4年12月20日
中检协公告【2024】34号peop产品公告 第八十七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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