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T/CIQA 6-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 序号 | 申请人 | 产品名称 | 
| 1 | 宝丰酒业有限公司 | 宝丰酒 | 
| 2 | 重庆忠雷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秀清苗香黑猪 | 
| 3 | 福州福鱼荟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福鱼荟·闽投1号深海大黄鱼、 福鱼荟·闽投1号绿鳍马面鲀 | 
| 4 | 中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有限公司 | 中盐、天山玉华、冰雪天山岩、古湖、黄羊、金驼、天山晶系列食用盐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4年12月20日

中检协公告【2024】34号peop产品公告 第八十七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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