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T/CIQA 6-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申请人 |
保护区名称 |
受保护产品申请人名称 |
受保护产品名称 |
和顺县人民政府 |
和顺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 |
山西宏田嘉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和顺火麻油(宏田嘉利牌) |
和顺县和之钰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和顺平菇(和之钰牌) | ||
和顺县新马杂粮开发有限公司 |
和顺荞麦面粉(新马牌) | ||
山西银河湾农牧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和顺肉牛(银河湾牌) | ||
山河醋业有限公司 |
和顺原醋(CUCU牌)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4年12月8日
中检协公告【2024】32号peop产品保护区名单公告-和顺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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