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方: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T/CIQA 6-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现就保护区名称及保护区内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公示如下:
申请人 |
保护区名称 |
受保护产品申请人名称 |
受保护产品名称 |
和顺县人民政府 |
和顺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 |
山西宏田嘉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和顺火麻油 (宏田嘉利牌) |
和顺县和之钰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和顺平菇 (和之钰牌) | ||
和顺县新马杂粮开发有限公司 |
和顺荞麦面粉 (新马牌) | ||
山西银河湾农牧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和顺肉牛 (银河湾牌) | ||
山河醋业有限公司 |
和顺原醋(CUCU牌) |
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7日)。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12月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办公室(邮寄以寄出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4年11月28日
peop产品公示(第八十五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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