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方: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现就保护区名称及保护区内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公示如下:
申请人 |
保护区名称 |
受保护产品申请人名称 |
受保护产品名称 | |
多伦县人民政府 |
多伦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 |
大北沟镇人民政府 |
内蒙古多伦大北沟蔬菜(菜花) | |
大北沟镇人民政府 |
内蒙古多伦大北沟蔬菜(大白菜) | |||
大北沟镇人民政府 |
内蒙古多伦大北沟蔬菜(结球甘蓝) | |||
大北沟镇人民政府 |
内蒙古多伦大北沟蔬菜(西葫芦) | |||
大北沟镇人民政府 |
内蒙古多伦大北沟蔬菜(豆角) |
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8日)。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9月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办公室(邮寄以寄出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
保护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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