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
申请人 |
产品名称 |
1 |
驻马店市正道油业有限公司 |
驻马店芝麻及其制品(正道牌)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4年8月24日
中检协公告【2024】20号peop产品公告 第七十七批.pdf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