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2024年第14号)
发布日期:2024-07-08

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申请人

产品名称

1

贵州民族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大民族牌、民族酱牌、求实牌、民族美牌、民族智牌、民族心牌、熊猫美牌)酱香型白酒

2

天津市宁河原种猪场有限责任公司

“天河”种猪

3

天津宁河七里海河蟹产业有限公司

七里海河蟹

4

天津市津沽粮食工业有限公司

津沽宁河大米

5

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

“巴马丽琅”牌饮用天然矿泉水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4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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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检协公告【2024】14号peop产品公告 第七十三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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