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示(第七十一批)
发布日期:2024-05-16

各相关方: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协会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1、 邦淇菜籽油

2、 凉山雪酸奶饮品

3、 四川 “江口醇”系列浓香型白酒

4、 “百年至尊”浓香型白酒

5、 古蔺“潭”牌酱香型系列酒

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245月15日–20245月24日)。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于20245月2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办公室(邮寄以寄出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4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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