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2023年第31号)
发布日期:2023-12-31

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申请人

产品名称

1

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茶卡牌系列食用盐

2

美姑县农业农村局

美姑黄牛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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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检协公告【2023】31号peop产品公告 第六十二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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