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技术规范》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
申请人 |
产品名称 |
1 |
内蒙古宇航人高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宇航人牌”沙棘制品(普通食品) |
2 |
内蒙古宇航人高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宇航人牌、千喜寿源牌”沙棘制品(保健食品) |
3 |
内蒙古宇航人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宇航人牌、千喜寿源牌、V9 能牌” 沙棘及其制品 (普通食品)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3年6月3日
中检协公告【2023】8号peop产品公告 第四十三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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