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2023年第4号)
发布日期:2023-04-21

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技术规范》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申请人

产品名称

1

漾濞彝族自治县箐口核桃专业合作社

漾濞“传润”牌核桃

2

云南东方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漾濞“御福年”牌核桃油

3

云南云上普瑞紫衣核桃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漾濞“云益品”牌核桃油

4

漾濞彝族自治县李家庄农民专业合作社

漾濞“任兴”牌苹果

5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

民权赤松茸

6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

民权大闸蟹

7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

民权花生

8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

民权莲藕

9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

民权葡萄

10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

民权山药

11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

民权制冷设备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3421

相关附件下载
  • 中检协公告【2023】4号peop产品公告 第四十一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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