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方: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及评审技术规范》等规定,经评审审核,现就保护区名称及保护区内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申请人 |
保护区名称 |
受保护申请人名称 |
受保护产品名称 |
1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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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 |
漾濞彝族自治县箐口核桃专业合作社 |
漾濞“传润”牌核桃 |
云南东方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漾濞“御福年”牌核桃油 | |||
云南云上普瑞紫衣核桃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漾濞“云益品”牌核桃油 | |||
漾濞彝族自治县李家庄农民专业合作社 |
漾濞“任兴”牌苹果 | |||
2 |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 |
民权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 |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 |
民权赤松茸 |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 |
民权大闸蟹 | |||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 |
民权花生 | |||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 |
民权莲藕 | |||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 |
民权葡萄 | |||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 |
民权山药 | |||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 |
民权制冷设备 |
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20日)。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4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办公室(邮寄以寄出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3年4月11日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的公示(第三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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