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技术规范》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
申请人 |
产品名称 |
1 |
丰宁平安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
丰宁菊苣及其制品 (维乐夫牌 Vilof) |
2 |
涿鹿县王生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
涿鹿山南杏仁、杏核(涿峰牌) |
3 |
涿鹿天行健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涿鹿山南谷子(招招先牌) |
4 |
涿鹿天行健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涿鹿山南玉米(招招先牌) |
5 |
涿鹿天行健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涿鹿山南花生(招招先牌) |
6 |
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
南岳食用盐(雪天盐牌、天鹅牌)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2年10月20日
中检协公告【2022】18号peop产品公告 第三十一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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