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技术规范》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
申请人 |
产品名称 |
1 |
武川县人民政府 |
武川黄芪 |
2 |
广西嘉联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嘉联蚕丝及其制品 |
3 |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政府 |
大别山蜂寿堂蜂蜜 |
4 |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政府 |
商城高山茶 |
5 |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政府 |
商城鲢鱼 |
6 |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政府 |
商城青钱柳茶 |
7 |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政府 |
商城野菊花 |
8 |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政府 |
商城野生茶油 |
9 |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政府 |
商茯苓 |
10 |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政府 |
商桔梗 |
11 |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政府 |
商天麻 |
12 |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政府 |
信阳黄金茶 |
13 |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羊绒制品 (鄂尔多斯牌)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2年9月30日
中检协公告【2022】15号peop产品公告 第二十九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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