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促进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满足国家《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要求,经过专家充分论证,2022年9月16日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名称调整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新申请的材料、评审项目等从公告发布起,一律按照新的名称实施。对于尚未重新修订的管理体系文件、团体标准文件等,在过渡期间,仍然按照原文件要求执行,待文件修订后,再按照新的文件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2年9月20日
中检协公告【2022】14号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名称调整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的过渡安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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