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方: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技术规范》等规定,经评审审核,协会批准以下两个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1、丰镇海鹏月饼
2、“康美乡”丰镇月饼
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9日)。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于2022年6月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办公室(邮寄以寄出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