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示(第十六批)
发布日期:2021-12-29

各相关方: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技术规范》等规定,经评审审核,协会批准以下8个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1.沙河红石沟欧李(红石沟牌)

2.沙河红石沟苹果(红石沟牌)

3.沙河红石沟黑果腺肋花楸(红石沟牌)

4.沙河红石沟核桃(红石沟牌)

5.沙河蝉房板栗(蝉房香牌、蝉房板栗牌)

6.宁强淫羊藿

7.宁强天麻

8.宁强银杏叶

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7日)。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于2022年1月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办公室(邮寄以寄出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1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