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技术规范》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
申请人 |
产品名称 |
1 |
内蒙古格林诺尔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格琳诺尔亚麻籽油 (格琳诺尔牌、亚麻公社牌) |
2 |
西藏日喀则岗巴县岗巴羊农民养羊专业合作社 |
西藏岗巴羊(岗巴牌) |
3 |
宝丰酒业有限公司 |
宝丰酒 |
4 |
东方红西洋参药业(通化)股份有限公司 |
千年珍西洋参片、西洋参粉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1年12月27日
中检协公告【2021】16号PEOP产品公告 第十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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