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2021年第14号)
发布日期:2021-12-03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公告

 

2021年第14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公布获得

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

 

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技术规范》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申请人

产品名称

1

芙丝(湖北)饮品有限公司

湖北神农架“芙丝”饮用天然矿泉水

2

山西南山百世食安农牧业有限公司

山西吕粮山猪

3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布拉肯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夏布孜喀拉村“奥芮珍”牌青稞

4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蕊果丰农林产品专业合作社

班迪尔乡“愿臻西域奇珍”牌沙棘

5

中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有限公司

中盐牌系列,天山晶牌系列,冰雪天山岩牌系列,黄羊牌系列,古湖牌系列食用盐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1123

相关附件下载
  • 中检协公告【2021】14号PEOP产品公告 第十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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