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15

各相关方: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技术规范》等规定,经评审审核,协会批准以下六个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1.四川仪陇“胡柒爷”花椒

2.原之源牌(原之源、乌拉盖冰泉)矿泉水

3.西峡猕猴桃

4.西峡香菇

5.西峡山茱萸

6. 景阳冈牌白酒

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2110151024日)。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于2021102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办公室(邮寄以寄出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11015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