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实施质量强国、知识产权强国发展战略,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以下简称“中检协”)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章程,制定并发布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团体标准和相关管理制度。
对于原有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但已经过保护期或即将过期的产品,根据相关制度,中检协将委托认定的评审机构,选择中检协认定的评审专家为组长,组成评审组,对申请延期保护的产品进行现场评审。中检协将根据评审机构的评审报告,进行评定。符合要求的产品将在中检协官网进行公示、公告,颁发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予以延期保护。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办公室:010-62058727
附件:1.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第三方评审机构名单
2.评审组专家名单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1年6月29日
中检协函【2021】68号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延期保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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